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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资讯

更新时间:2019-03-15 16:0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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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Zui新政策:自2018年12月1日起,我市人才引进落户手续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落户资格进行审核。

 根据《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青政发[2018]13号),人才引进落户申请人须依次选择到合法固定住所、单位集体户、人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落户。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仍按现行政策执行。

(一)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【固定住所界定】、单位集体户、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。

1.两院院士、国家千人计划、国家特支计划、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长江学者、中科院百人计划、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、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、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。

2.(1)具有正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;

 (2)50周岁以下,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,或具有副专业技术资格,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,或在一、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;

 (3)45周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。(非全日制的若有学士学位也可以办理)1452335281.jpg

(二).在城区有接收单位(工作及户籍接受单位。可不可以办理集体户要具体咨询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。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、单位集体户、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。

1.45周岁以下,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。


2.40周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,或取得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(新区专科生没有社保缴纳限制)。 

3.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。 

4.35周岁以下,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。

Zui近几年,通过户籍改革引进人才,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一步。放宽人才落户条件,简化落户办理流程,出台多重优惠政策,解决户籍只是吸引人才的一个基本条件,用产业留住人才方是长久之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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